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本报记者 唐 婷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文发布,其中关于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内容备受关注。
“《建议》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将极大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领军企业已具备牵头实力
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张赤东看来,《建议》中提出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很重要的一个背景在于,目前企业已经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力量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整体而言,中国企业的技术能力不再像过去那样弱小了,尤其是出现了一批创新型的领军企业,针对产业前沿技术展开了大量的研发工作,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也有能力牵头联合大学和院所开发前沿技术。”张赤东认为,这种历史性的变革,决定了创新型的领军企业可以在国家的科技计划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样,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国内智库部主任黄斌也认为,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我国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议》明确提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将进一步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些走到全国、全球领先阶段,或者接近领先阶段的企业,有着较为强烈的原始创新和正向创新的诉求,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由他们来牵头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可以在技术创新上取得更大的突破。”黄斌指出。
深度融合破解关键核心技术
“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的新形势下,不断提升科技实力,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所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万劲波认为,依托创新领军企业的垂直整合能力,牵头组织创新联合体,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带动,使大中小企业能提早介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大学和院所能够延伸参与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从而不断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在万劲波看来,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必须提升科技创新系统能力,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的活力,带动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形成跨领域、跨区域、多主体协作的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产业技术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核心技术问题,我们必须靠自己去解决。事实上,过去针对产业技术发展面临的一些瓶颈问题,也部署过一系列科技项目,但由高校、院所牵头组织实施的相关项目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效果有限。因此,迫切需要由代表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企业牵头组织队伍攻关,《建议》中的这一导向也是十分明确的。”张赤东指出。
“在大数据,或者是芯片、面板等高度资本密集的行业中,一些领军企业往往有着更多的数据资源和更好的硬件条件,这些企业牵头的创新,将有助于带动全创新链上下游的技术水平,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黄斌认为。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印奇表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引领全球AI产业发展的窗口期,需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产业环境,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AI领域产学研深度融合,努力建成自主可控的AI产业生态,引领全球AI产业发展。
助推创新联合体落地还需政策引导
在今年9月举行的长三角企业家圆桌会上,由苏宁提议创建的“长三角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联盟”宣告成立。
据介绍,该联盟将通过协同软件信息相关底层硬件、系统平台、软件应用等全链路的企业和组织,推动长三角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的循环畅通。在张近东看来,该联盟的成立,正是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一种有益尝试。
同样,由检验检测领域多家知名企业和机构联合发起成立的中国检验检测创新联合体也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实践。
“在构建质量保障共治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将先进的技术、商业模式等进行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和孵化以技术驱动为引领的各类创新型项目、战略型项目,进一步服务产学研融合。”中国检验检测创新联合体副秘书长兼运营中心主任朱剑表示。
在张赤东看来,要实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真正落地,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的政策或管理办法加以引导和推进。
“过去,我们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可以在推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过程中加以借鉴。”张赤东举例道,比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晰“创新联合体”的概念和认定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其在申请重大科技项目时给予哪些倾斜,等等。
“要切实推动领军企业在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结合企业的特点,深化改革当前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中的一些制度和惯例,更好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黄斌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