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合理和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科技竞争力的基础。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评价机制,让“科学精神回归”,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让科研人员安心从事创新工作,一直都是科技管理部门乃至整个科技界心之所向。
正因为如此,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经面世便引发广泛关注。《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深化“三评”改革,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意见》实施两年来,科研自主权不断扩大、绩效评价制度更加科学、报表审批进一步简化……一系列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招、硬招解决的是困扰科技界多年的“顽疾”,真正激发了创新活力。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意见》实施以来,破除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成为“风向标”。各地均出台相关政策强调在人才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人才干什么就评什么,重能力、重水平、重实践才是“用人之本”成为各方共识。
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方能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亦是《意见》推动解决的关键问题。落实法人自主权,赋予科研单位充分自主权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高校及科研机构不断扩大管理自主权,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逐步推行全流程公开透明和痕迹管理。这些政策的推进让长期以来束缚个人和机构手脚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一直以来,整个社会对科研人员的期望是能沉得住气,坐得了“冷板凳”,但现实中执行起来总难如人意。而以《意见》为指导建立的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充分考虑到了科研中的现实问题,既符合科技创新的实际,又能确保客观、公正评价项目承担单位,使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重要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创新成为可能。
两年前,《意见》聚焦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革举措,成为科技界的“定心丸”。
如今,这颗“定心丸”让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真正“放下心来”。人才“帽子”满天飞、繁文缛节束缚手脚、报表和审批浪费时间精力……曾经让科研人员最头疼的问题,随着《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
我们深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绝非一日之功,营造潜心研究、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项目、人才、机构的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创新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等待我们的必定是一个健康、优良、可持续的科研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