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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崔 爽
2020年是网络互助行业发展的第十年,作为一种以网络为运营基础,提供疾病互助计划的小额健康保障互助机制,网络互助在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
最近,蚂蚁集团发布全国首份《网络互助行业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给网络互助作了如下定义:网络互助,是指利用互联网信息撮合功能和数字技术解决成员间信息对称和信任问题,集合具有同质风险和保障需求的互助成员,通过协议互相帮助并承担彼此健康风险损失的保障模式。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各类网络互助平台的实际参与人数为1.5亿,预计2025年将达到4.5亿。
不过,网络互助目前还未有全国统一的监管标准。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提交提案表示,“我国网络互助近两年发展迅速,网络互助2019年发放大病互助金超50亿,已经展现出了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为此,他建议将网络互助尽快纳入监管,“防范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是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
门槛低,花几元、几十元甚至不花钱就可以加入,一旦患病则可获得10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大病医疗保障金——在这样“花小钱治大病”的认识基础上,网络互助行业发展起来。
据白皮书统计,我国已经有三家分摊成员数量超过1000万规模的网络互助平台。相互宝依托蚂蚁集团平台,在2018年11月上线后至2020年3月底,成员超过1亿人。截至2020年3月底,水滴互助和轻松互助的成员数量分别超过1400万人和1500万人,累计分摊成员数达到数千人。
以相互宝为例,只要是符合健康要求并且通过综合信用评估的支付宝用户,就能免费加入,加入后,如果成员遭遇重大疾病(重病范围是100种),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互助金。互助金费用由所有成员分摊,相当于“一人生病、大家出钱”。单一救助案例中,每个用户被分摊到的金额一般都在几毛钱上下。
5岁女童熙熙是相互宝救助的首位重病成员。这位女童因意外导致脑部外伤,获得了30万元大病互助金。她的父母说,本来加入相互宝就是为了帮助别人,没想过能用上互助金。
“网络互助等平台发展迅速,究其根源,这些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行模式本质上接近于保险或募捐性质,具有投入小、潜在可获得的保障大的优势,因此吸引了很多在医保、商业保险方面投入不多的用户参与。”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
我国自1998年开始实行医保制度以来,已经发展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全国超13.5亿人参保,覆盖率达95%。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国医保大病保险总体报销比例提高至60%。
据白皮书数据,按照大病网络互助金总额在全社会大病医疗费用的占比统计,2019年网络互助将全国大病医疗费用平均保障水平从60%提升到60.73%,贡献度为0.73%,预计2025年贡献度将上升到3%。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医疗互助正式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网络互助是一种新型的健康风险分散机制,是一种新的数字金融创新方式。”郑秉文认为,网络互助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主要体现在3方面:一是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二是参与门槛低和便捷,可及性很好;三是对大病家庭具有明显补偿作用,可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是数字技术和金融服务融合创新的结果
“网络互助的兴起离不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它是中国数字技术和金融服务融合创新的结果。”艾媒咨询分析师李松霖强调,而互联网巨头的入局大大加速了该行业的发展,像阿里、腾讯等都有相关业务,且依托在各自大流量产品上,这些产品借助平台的用户覆盖和品牌背书,加快了市场发展、增强了用户信任。
在李松霖看来,“网络社区”的分摊互助模式依托于互联网的连接和共享优势,将网络互助参与者迅速集结,共同解决一个重症筹款项目,这种“网络社区”的分摊互助模式具有费用低、效率高、传播快、针对性强等特点,能够快速整合具有需求的人群,推进参与用户群体在履行缴费义务和平台兑现赔付的进度。
“而随着中国互联网用户基础扩大,以及移动支付等相关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用户依赖于移动支付的便捷、高效和安全,更倾向于选择移动支付,移动支付技术也有助于提高参与用户对网络互助平台的信任。”
要增强用户对平台的信任、提高其对网络互助的参与度,数字技术的支持必不可少。白皮书也指出,未来10年,关键核心的数字技术将在网络互助行业获得更深层次应用,如大数据、知识图谱等技术将使智能赔付流程更加精准化,未来区块链技术也有望通过智能合约使网络互助流程更加自动化。
仍有很多问题需尽快纳入监管
网络互助平台通过互助的方式,对临时、短暂处于困境的用户予以救济,帮助其度过困境,从正向来看,这些平台的出现是匡扶弱势群体、传递互助友爱能量的重要媒介。
“但网络互助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李松霖坦言,一方面,对平台而言,资金安全保障和客户逆向选择的问题需要解决,虽然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平台也确实需要盈利以持续发展,然而目前行业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如何增加相关运作过程的透明度、让赔付机制更加完善、让用户切实获取赔付、避免用户隐私泄露等,都是摆在行业长远发展面前的难题。
“此外,网络互助平台还存在缺乏保险从业资质却变相或者实际从事保险业务;非法设立资金池;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等问题。”李松霖说。
要让网络互助进一步发挥价值,下一个阶段离不开监管政策的指导和规范。
李松霖建议,为了网络互助能够在未来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在监管方面还需要相关的政府监管机构以及法规对行业进行规范,尽快出台明确网络互助行业标准、准入门槛、经营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退出机制等问题的规范文件。“另一方面,虽然网络互助具有普惠性质,但平台运营需要考虑长久持续的发展,如医院等公共机构也需要考虑商业问题一样。未来网络互助需要探索更多元的商业模式,为其运营、保障审核、业务拓展作支撑,成为其持续发展的基础。”他强调。
不过,虽然国内对网络互助还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或监管标准,但有些地方性标准已经开始运行。3月30日,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发布了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提出“四要一不要”:要实名制度、全程风控、审核独立、公开透明,不要资金风险。如针对资金池问题,标准建议互助平台选择无资金池形式,或者在有资金池的情况下,设立相应的资金托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