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武汉6月4日电 (记者刘志伟 通讯员陈建华 周云峰)4日,记者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针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发挥科技创新在疫后经济重启恢复中的“乘法效应”,湖北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22条措施。
措施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企业降本减负,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信贷纾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通过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促进新产品推广应用,拓展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
在强化创新项目带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方面,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科技项目揭榜制;谋划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有设施功能,在光谷科学岛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建强一批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光电子信息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支持生物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增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创新服务功能,支持建设人用疫苗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谋划部署一批新基建项目,支持武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方面,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服务功能,推进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探索“校区+园区+社区”联动创新创业模式,加快大学科技园发展,推动高校联园区、院系进企业、创业到社区。
措施对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加大产业人才评价激励力度;赋予科研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等都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