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成都2月20日电 (记者盛利)20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关于进一步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八条措施》日前由该厅下发,其中除了明确对抗疫一线人员、突出企业将予以各类支持外,还首次提出将孵化载体减免租金,纳入年度评价考核体系
《措施》主要涉及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和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其中提出,将启动实施一批应急攻关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围绕临床重症救治技术、流行病学、精准监测诊断、中医药防治技术、远程会诊、大数据预测等方面开展攻关;对拥有明确效果的防控产品及服务,优先予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在对科技企业、人才的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将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对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申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同时,未来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定中,将对参与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给予优先倾斜,并优先提名参评省科技进步奖等;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申报科技人才计划项目。
《措施》中首次明确,将调整创新创业载体年度评价指标,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将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制定措施和落实,纳入2020年创新创业载体年度评价体系,对举措得力、确有成效的在2021年度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加大财政支持载体创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