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7日 星期一
四川:防疫“划区作战” 不搞“一刀切”
本报记者 盛 利

    为根据疫情变化实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日前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2月13日出台的《四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未来四川省将根据疫情发展趋势演变情况,实施分区分类防控策略,即以市(州)为单位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四类地区,各区采取不同防疫指导原则和保障措施,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根据《指南》,四川将按照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发展态势,以市(州)为单元,分为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四类。其中属于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的市(州),再以县(市、区)为单元,分为四类地区(分类方式同上),具体分区由各市(州)界定和动态更新。

    《指南》首先明确了分区标准:无现症病例区,指本行政区域内无新冠肺炎病例,或最后1例新冠肺炎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散发病例区,指新冠肺炎仅有个别或散发病例;社区暴发区,指新冠肺炎病例明显增多,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或出现持续传播,且1周内发病率在3/10万至15 /10万之间;局部流行区,指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期内迅速传播蔓延,波及该行政区内五分之四以上的县(市、区),1周内发病率大于15/10万。《指南》提出,未来全省将坚持分区分类防控、属地防控,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记者看到,《指南》中提出了100条针对不同分区的防控具体措施,涉及组织动员、医疗救治、交通卫生检疫、疫点封锁、应急物资保障等。同时,针对不同分区,上述措施实行“累计叠加”,即在施行前述防控区全部措施的基础上,再增加施行新防控区的具体措施。

    如在最严峻的“局部流行区”,将在继续实施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全部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再增加13条措施。如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地铁、轮渡、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 机场、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等。

    而相比之下,按照新的分区制度,在未来的“无现症病例区”,可在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通过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等,实现酒店、购物中心、农贸市场、餐饮、理发等正常营业等。同时,按有关要求有序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开训,开学前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场地、人员、物资等防控准备工作;学校、托幼机构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晨检、午检、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对外地返校师生进行排查,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师生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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