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其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关键性要素。知识产权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的人。知识产权人才也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最基本、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人才是创新的根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应对国际竞争新趋势、获得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正在引发国际产业分工重大调整。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知识的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可以更好地保护本国、本区域的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创新的关键在于应用,科技创新的成果最终要生产出来并进入到市场。知识产权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让成果进入到生产环节或市场应用的重要主体。知识产权人才凭借其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能够帮助专业技术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进行科技成果交易,完成科技成果的转让,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知识产权人才也有助于知识产权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以知识产权服务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是要大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人才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能够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帮助企业利用核心技术迈向价值链中高端;二是帮助企业了解本企业所属领域知识产权的国际态势,为企业创新提供方向,增强知识产权合作,把握机会,瞄准前沿,攻克国际前沿技术;三是对于企业发生和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能够做出更好地应对,保护本企业的利益。
就目前来看,全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员有50万人,从业人员规模超过100万人。但就其数量和质量来说,尚不能满足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因此,需要根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人才,深化行业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要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多学科知识背景,知识产权属于法学,但与管理学、经济学、自然科学等有着交叉融合。要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创新培养模式,多种培养模式相结合。在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时,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调整课程体系,培养出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理、工、经、管等)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可以设立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项基金,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提供资金支持。对企业而言,应该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多元化培训模式,大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素质,构建能够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参与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合作、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团队。
二是培养和引进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我国已经成为《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走向了国际化。因此,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不仅要注重本国特色,还应当注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全球战略眼光。这可以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是促进国际人才本土化,实行多样化的聚才体制;其次是培养本土人才国际化。可以通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开展培训,构建开放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格局。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与共享。通过频繁和深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培养出一批拥有国际视野,具有丰富国际交流经验和处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能力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三是优化行业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发展体系。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人才资质认证、职称晋升和评价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就印发了《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名称定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这些都对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地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职业化发展和队伍建设,激励和保护全社会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的改革发展中,我国知识产权人才评价还应注重国际定位,评价标准与国际接轨,以扩大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影响力,在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