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出台系列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此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在金融领域,长春市规定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日前长春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在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支持、其他支持五个方面制定了34条政策。在金融支持方面,长春市规定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另外,长春市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支持“个转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吉林)开设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项目中,向“个转企”企业提供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信贷信息,并协助企业查找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信息,条件成熟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线上申贷系统提交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