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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儿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外发布消息,2018年内蒙古实现科技交易额近24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成效显著。
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在短短两年多里,内蒙古技术成果转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主要得益于政策加平台的联动机制。
系统包装推上平台,技术成果焕然一新
内蒙古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是内蒙古全新打造的专利技术转化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平台负责人韩勇向记者介绍:“在这个平台上可以看到,内蒙古的科技合同主要由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这四类构成。”
韩勇说,合同的设定,分别从法律、经济、技术、知识产权等多个角度出发,力图避免因合同内容不规范导致合同签订方出现纠纷,在降低法律纠纷的同时,也提高了自治区内技术合同的履行效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落地实施。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这一新平台综合发挥了线上线下功能,技术的对接需求和企业对技术的需求都直接连入大数据库,技术成果转化路径一目了然。“依托大数据,技术的对比识别都可以在数据库中完成,速度快、精准度高。而线下,相关人员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识别后的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法律保护、企业对接等全方位包装。这样一来,一项技术成果的面貌焕然一新,技术持有人将技术投入市场,没有任何后顾之忧。”韩勇说。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相对落后的现实情况,使得当地在创新驱动、产业转型方面存在着大量的技术需求。对此,自治区科技厅依托新平台,将技术成果转化直指优势特色产业,涵盖现代农牧业、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计算机软件和大数据应用、矿产资源开发、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技术领域,并通过传统特色行业的转型发展,依托农牧业、矿产业等传统资源产业,新培育出一批现代的、绿色的、具有地域特色的龙头产业,带动了周边领域的健康发展。
量身打造政策体系,筑牢转移转化基石
如何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内蒙古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具有实效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服务体系,是近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管理工作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内蒙古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相关政策法规,为税收、研发相关人员奖励、技术交易后补助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通过对政策的实施推广,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被盘活,科技成果转化成本降低,各科研单位和高校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全新的政策服务体系让内蒙古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声名远播。去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同广东省科技厅共同举办了“内蒙古·广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合作与产业对接大会”,进一步推动了两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去年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和人才交流机制完善4个方面开展高效务实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内蒙古签订科学技术合同6277项,实现交易金额235.99亿元,成交各类技术交易项目数及合同总金额同比分别增长66.7%和45.0%。去年一年,自治区围绕煤炭、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当地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孙俊青说:“今年,内蒙古将继续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稳固内蒙古特色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石。”
在落实好现有宏观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内蒙古将细化政策服务体系,从细节上和重要节点着手,让政策红利进一步渗入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各个环节。“例如我们将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的保护,让科技成果研发团队人员依法享有成果转化权益,着力落实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中,没有合同约定的收益,按照净收益的70%给予奖励的规定;再如,进一步落实技术交易后补助激励政策,对企业承接技术转化发生的技术交易活动,按照交易额比例最高10%给予后补助奖励,最高补助200万元。”孙俊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