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及“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6日,这一消息引起了与会全国政协委员的热议。委员们认为,一方面,包干制有望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报销制度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在推广包干制时,尚需定好“游戏规则”。
“科研经费包干制,是我们国家今年科研管理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战略思考,如果能够站在全局这个立场上,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决定带来的积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何满潮说。
何满潮形象地说,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实际是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把这个枷锁给它打破了,实际上就是最大化地解放了科研生产力”,从而让科研人员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研究中,从而产生积极的带动示范效应,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真正落到实处。
“现行的科研经费主要实行预算制和报销制,预算是好事,但过于机械,在申请经费使用时,就要求一定要预算准确,而科研本身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很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受个别因素的影响不能达到预期进展,所以很难具体预算。”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说。
刘中民表示,科研经费要用在合适的地方,不能管太细,应该让科研人员有相应的使用自由度。在推行包干制之后,科研人员或许只需和发包方签订项目合同,双方对科研任务、期限、验收及报酬支付等方面作出约束,就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便捷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不过,刘中民也提醒说,推广包干制,过程监管和后续审计必不可少。“科员人员也应该自律,不能把国家的钱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科技日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