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海滨 通讯员许晶晶)截至1月8日,山西为64户已经“改过”的前失信企业实施了信用修复。
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的通知》,对已经履行部分法定义务且社会危害性较低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全省近1.36万户失信企业有望重塑信用,轻装上阵。
《通知》中明确,对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经补报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以及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经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这两类企业可以采取信用修复机制修复信用。此规定适用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本次信用修复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实施:补报后的年度均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年报公示义务;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两年企业守法经营,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无因涉黑涉恶、非法集资等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并公示的记录;积极配合登记机关或监管机关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全部为“未发现问题”或“未发现开展本次检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或“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信用修复制度的推行,为山西省近1.36万户失信企业打开了救济渠道,也使山西成为全国最早实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省份之一。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全省企业紧抓历史发展机遇,珍惜声誉、珍爱信用,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信心投入到全省的经济建设大潮中,为山西“两转”基础上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