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清理“四唯” 贵在落实
本报评论员

    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国工程院10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涉及“四唯”做法的具体清理范围,将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和单位,赋予他们更多自主权,是我国科技评价体系改革的又一具体举措。各单位针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集中清理,有望打破长期以来已形成巨大惯性的量化评价体系以及由此而生的人才评价怪圈。

    人才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人才评价导向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发展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客观来看,作为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以论文、职称、奖项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当科技界对SCI论文、奖项、经费等量化评价越来越依赖,同行评议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被越来越弱化时,学术“四唯”导致“帽子”“牌子”满天飞,抄袭造假屡见不鲜,科研人员为了完成考核,挣年度论文工分,不愿去做周期长,原创性和引领性的课题,而是挑选容易出论文的短平快课题,行为准则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

    “四唯”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桎梏。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事关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力。以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为抓手,防止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学风的滋长,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已迫在眉睫。正因此,《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从密集出台的文件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心。

    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是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举措之一,对“四唯”的清理范围做出规定,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也仅仅是个开始。

    如果不再“四唯”,那么人才或科研单位的评价主要看什么;对于清理“四唯”的各单位是否有考核或追责机制,怎样才算清理到位;各单位是否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各单位的清理方式是否符合科学规律,合情合理;清理的效果如何,科研人员是否满意;一个单位的好做法是否能推而广之……这些问题显然不是一纸文件能解决的,更加考量决策者的智慧。

    科技评价体制改革是一场持久战,而不是集中火力就能短时间内打赢的阵地战。从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还任重道远。科技界期盼更多可操作、接地气、得民心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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