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 |
第二看台
本报记者 孙明河
曾经在城市炙手可热的词汇——“合伙人”,将再次走红山东乡村。近日,山东省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其中公开向海内外山东籍企业家、创业者,以及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抛出红绣球:一旦成为“乡村振兴合伙人”,将获得“山东省乡村振兴合伙人证书”,被授予“荣誉市民”“名誉村长”等称号。“合伙人”可通过投资、技术服务、入股以及招商等形式,共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
据济南海关统计,2017年山东农产品出口总值达到1152.5亿元,连续19年位居全国首位。但是,即使在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山东,乡村和城市的差距仍然很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于富华直言:山东当前发展的最大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而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石,《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推出旨在破解乡村人才难题。
“一库一证一补”支持返乡创业
此次山东出台的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共20条,其中重点利用“一库一证一补”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褚国良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
“一库”,是建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信息库。绘制“雁归兴乡”电子路线图,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的城市建立返乡创业工作站,理清发展需求,向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农民工成功创业人士推荐乡村发展项目,引导他们回报家乡、投资家乡、发展家乡。
“一证”,是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颁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合伙人》证书。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吸引、整合、调动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农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合伙人”可通过投资、技术服务、入股以及招商等形式,共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允许“合伙人”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在内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或给予倾斜。
“一补”,是加大创业补助力度。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离岗或在职首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企业、家庭农场或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三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应届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创业带头人、小微企业家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办小微企业,对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企业提供最多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发挥职称“指挥棒”正向激励作用
“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9600家,农民合作社19.2万家,家庭农场5.5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20万个。这是目前山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部家底。”于富华说,对于广袤的山东乡村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他提出,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科技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于富华列举的这些潜在的“合伙人”名单中,体制内人才占比很大。对他们而言,职称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为此,山东乡村人才振兴20条对基层的职称制度又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于富华介绍,做为职称主管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借助此次出台乡村人才振兴20条,首次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将“农民”作为一项职业纳入职称评定范围,职业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所学专业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山东此次还将基层服务时限作为职称评审依据。鼓励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服务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