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21日 星期四
在山东,技术转移体系有了“施工图”
本报记者 王延斌 通讯员 杨 兵

    本报记者 王延斌  通讯员 杨 兵

    “这个意见来的非常及时。”6月中旬,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成果转化办公室主任李长河见到科技日报记者,谈及刚刚颁布的《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感而发。长期以来,他关心的“支持成果转化的资金哪里来”“贡献突出的‘科技红娘’咋激励”等问题,该《意见》都做了详细说明。

    点赞的不仅仅是李长河。近段时间,记者走访济南、青岛、潍坊、泰安等驻地高校院所,得到的反馈一致,“这是一个好《意见》”。这种反馈也符合起草者、山东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的预期,“我们当初在起草《意见》时,就是充分考虑了基层的困惑和需求,然后‘对症下药’。”

    很多人还记得,去年11月中旬,国家科技部批复山东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自此之后,瞄着“建设成为以蓝色经济、绿色农业为特色的全国重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辐射源和聚集地”的目标,济南、青岛、烟台三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出台了一系列新政,而全省层面的《意见》出台,是最新的“大动作”。

    那么,这个众人眼中的好《意见》,究竟好在哪里?有哪些“干货”?

    补齐短板,县域成为成果转化的主阵地

    “山东创新面临两大‘短板’:一是县域创新力不足,二是小微企业储备不足。”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农业科技工作会议上,山东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的这句话“自揭家底”。

    如何补短板?该《意见》对症下药——首次提出推动县域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并从组织管理体系、技术供需对接、试点示范3个方面进行细化。

    直面问题体现了《意见》的务实,但如何破解问题,却考验着制定者的智慧。比如为鼓励县域“主动而为”,《意见》提出要创建省级技术转移先进县(市、区),让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与大学院所对接“常态化”。

    “符合省情、可操作、可落地”是政策制定者在酝酿《意见》时最核心的坚守,“政策再好,落不了地等于零。”

    记者了解到,之前半年,山东省科技厅多次深入全省各地市科技局、高校院所、企业展开调研座谈;初稿形成后,又征求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17市科技局、20个省级以上高新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

    自从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颁布后,国务院又于2017年9月印发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作为“成果转移示范区”主阵地,山东如何将国家政策落地?现在,《意见》便是答案。

    “某种程度上,它是‘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落地山东的具体‘施工图’。”山东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意见》上接天气,下接地气,以确保其后续的落地实施。”

    对症下药,充分考虑基层困惑和需求

    “科技红娘”刘灏刚刚收获一个“大礼”——《意见》首次提出将业绩突出的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省级和各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可破格评审职称,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

    作为鲁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他一方面了解科研院所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也将数百家企业的难题装到了心里。这种“两头清”让他每年都会运作上百项技术落地企业。不过,懂技术又懂企业的“红娘”太少,《意见》“为红娘做主”的这条措施应运而生。

    “成果‘张生’和需求‘莺莺’,相恋为什么这么难?”人们常常以此发问成果转化之难,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钱。这边企业怕风险,压价;那边教授嫌钱少,不卖。为破解瓶颈,《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各级财政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同时提出推广“评、保、贷、投、易”五位一体的融资服务模式。

    山东是科教大省,成果不少,典型案例多,政府部门也乐见这种点上的突破。但如何超越局部,站在全省层面布局?《意见》提出建设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体系,形成覆盖省、市、县和园区的技术市场体系架构。

    此外,山东是国家首个“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意见》提出围绕山东省的“十强”产业规划布局,以打造重点产业专利成果库等方式,引导高端专利成果向山东汇集,这既是“大局观”的体现,也是对“风口论”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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