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 婷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委员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各地有上百万件珍贵出土文物长期积压在各级各类考古发掘单位,文物资源闲置情况严重。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袁靖委员看来,确实存在珍贵文物放在考古发掘单位的现象。“但与其说‘积压’,不如说是‘存放’,更为客观一点。同时,文物放在考古发掘单位被研究也并非是闲置。”袁靖日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埋藏在地下的文物,经过科学发掘出土后,被送到考古发掘单位。随后,研究人员会对文物进行细致研究,撰写考古发掘报告。从研究器物的外形到内在的成分,从肉眼的观察到仪器的测试等等,都需要一个过程。
“也正是在研究的过程中,文物的价值被提取出来。而只有科学地揭示出文物的价值,才能在今后的展示过程中更好地讲述中国古代的历史和故事。”袁靖说。
按照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考古发掘单位应在考古发掘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项报告,3年内提交考古发掘报告,此后6个月内移交出土文物。王春法调研发现,实际情况是,一些考古发掘单位长期拒不移交考古出土文物,且数量惊人。因为缺乏空间展出,这些珍贵文物长期积压在库房,不能为老百姓广泛知晓欣赏。
袁靖认为,一些考古发掘单位之所以没有按期移交考古出土文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方面,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考古发掘任务过多、过重,而考古发掘和研究人员数量过少,考古发掘人员往往在发掘结束后,还没有开始做整理的准备,又要开赴新的工地进行发掘。因为报告没有整理完成,自然无法进行文物移交。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对出土于当地的文物越来越重视,他们甚至不同意文物离开当地,主动在当地建博物馆来保存文物,还要求考古人员自始至终在当地完成资料整理任务。目前,部分文物已经进入到当地的博物馆,完成了移交工作。“不能把文物没有进入特定的博物馆理解为没有移交文物,这是两个概念。”
另外,文物移交博物馆之后,有些博物馆往往也不展示,老百姓还看不到这些文物。文物移交变成从一个库房出来,进入到另外一个库房。加之有些博物馆的管理不善,研究人员的再观察、再研究变得很不方便,这也影响到文物的移交。
袁靖认为,文物移交工作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统筹考虑,妥善解决。考古研究机构要抓紧考古资料的整理、报告的编写。博物馆则要充分发挥现有大量珍贵库存文物的作用,从历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的角度,在如何解决现有珍贵文物的展示方面做更多的功课,真正让现有的珍贵文物活起来。“博物馆自身的建设和展陈能力的提高是当前更为紧迫的任务,需要苦练内功,下大力气做好。”袁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