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操秀英
9日上午,江苏团小组讨论间隙,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不时在找代表们签字。
会后,记者看到她那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签名表”上已经有近30位代表的签名。秦光蔚今年带来的议案依然聚焦她所在的耕地领域,呼吁立法保护耕地质量。
“客观地说,跟我刚工作那会儿相比,我国耕地质量总体有所好转。”担任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20余年的秦光蔚说,但总体来看,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用地轻养地、重工程建设用地轻地方培肥的现象,“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农民为了提高产量盲目施肥的现象比较常见。
同时,近年来,粮食重金属污染事件屡见报端。“耕地成为许多污染物的最终受体,超过了土壤环境容量。”秦光蔚说,根据调查,全国土壤重金属点位超标率达19.4%,其中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8%和1.4%。重金属污染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部分地区耕地质量已无法满足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连步也特别关注耕地质量问题。他说,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以上,此外,耕地地力下降,特别是东北黑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较快,比开垦之初下降了3个百分点,目前为3%左右。
与此同时,虽然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实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但占优补劣现象比较普遍,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流于形式。”秦光蔚认为。
正因此,两位代表一致呼吁,尽快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万连步分析,尽管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但在规范耕地质量管理和建设方面,至今尚未启动专门的立法程序。
“总体而言,已有相关法律条款多是一些原则性条文,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主体,也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破坏耕地质量的行为无法追究。”秦光蔚说。
她认为,在耕地质量立法过程中,应考虑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监管制度,建立耕地质量投入、监护及法律追究制度。
万连步则建议,从建立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的支持制度、督察制度和奖惩制度入手,根据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结果,统筹制定保护、治理、提升规划。通过规划的实施,为制定专门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法规积累规范性做法和操作经验,逐步构建起耕地质量保护的法律保障。
此外他认为,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动优势企业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农企对接,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耕地质量建设、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的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运行机制。(科技日报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