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是发展的着力点,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是支撑发展的三大要素,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四者并列起来,与经济学中广泛使用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Y=AtLαKβ)是一致的,即技术水平(At)、劳动力(L)和资本(K)决定经济产出(Y)。
科技金融将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两大要素协同起来,通过现代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进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四川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在2016年就提出打通科技与金融结合等“三个通道”。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明确了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
发展科技金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需求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创新为首的“五大发展理念”,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将创新上升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活动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作为创新主体的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紧缺、成果转移转化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仅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2016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760.7亿元,相对于74.36万亿元的GDP总量,远远不足以支撑56.2%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必须由社会资本来补足,这对科技金融提出了巨大需求。当前,科技金融发展不够、供给不足,以呼声较高的专利权质押贷款为例,2016年余额为436亿元,仅占全国贷款总量的万分之四,对于五百万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李克强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上指出,“科技金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助推器,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支撑”。为了创新驱动发展,必须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的概念、特点与现状
尽管科技金融活动起源于美国硅谷,但“科技金融”一词却最早出现在中国。1992年11月10日,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成立,这是“科技金融”一词的最早记载。由于科技金融是个新生事物,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经常出现将“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混为一谈的现象,甚至以“金融科技”取代“科技金融”。实质上二者是有显著差别的,科技金融是服务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活动,包括科技贷款、科技保险、创业投资等;而金融科技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科学技术,包括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科技金融有三大特点:一是创新型金融,而非传统型金融。传统型金融注重企业的抵质押物和信用记录,而科技金融注重企业的科技价值和成长性,科技金融服务要随着科技创新而创新;二是发展型金融,而非救济型金融。与农业等弱势产业不同,科技型企业虽然在初创期弱小,但成长迅速、发展潜力巨大,具有高投入、高增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从本质上看,科技金融是可盈利并可持续发展的;三是引导型金融,而非自发型金融。由于科技成果的依附性、无形性、专业性、外部性、时效性、期权性,科技金融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专利权质押贷款发展缓慢,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急缺投资,必须由政府来引导推动。
四川较早开展科技金融研究与实践,2007年率先设立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2008年率先成立科技金融研究重点实验室,2009年率先设立科技支行,2011年成都高新区和绵阳市入选全国首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四川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以科技厅、金融工作局牵头,财政厅、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等9个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四川率先设立军民融合科技支行,开通了天府(四川)股交中心“科技金融板”,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批准了7家省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编制《“十三五”科技金融发展规划》,并筹建科技金融研究院。四川作为科技资源大省、军工大省,科技金融发展空间广阔,无疑将成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亮点和特色。
发展完善科技金融的思路
当前,科技金融工作存在认识不清、投入不够、管理不顺、人才不足、创新不活等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整合梳理科技资源,建设科技企业库、项目库和专家库。充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筛选待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通过政府推动、科技计划、资金奖补、金融服务等措施,吸引科技型企业、科技项目入库,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开展科技型企业评级和科技项目评价工作,开发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型。建立科技专家库,培养为科技咨询、科技评价服务的专家队伍。开展科技型企业扶持计划,筛选优质科技型企业,集中资源扶持发展壮大。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建立科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允许通过引导基金、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使用科技金融资金。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种子、天使、创投、并购引导基金,成立统筹创投基金、科技担保、科技租赁、中介服务等业务的科技金融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财政资金不以营利为目标,按照公益性原则开展业务。
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的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授权实施独立的审批程序、授信政策和评级标准。通过奖补资金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开发针对科技企业的金融产品,开展投贷联动试点。
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市场、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经纪、法律咨询、会计记账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专业化、一站式的科技金融服务。
强化科技金融管理机制,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做实科技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定期化的沟通机制。在科技厅专设科技金融处,充实专业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新机制、新模式。
建设科技金融研究院,加强科技金融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培养引进既懂科技管理又懂金融业务的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积极支持科技金融研究院建设,将科技金融研究院建设成为科技金融的高端研究智库、金融创新中心、企业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作者系四川省全创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