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张盖伦)30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于近日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为学校提供课程操作指南。《指导纲要》明确,综合实践活动应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这句话,在2001年写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表示,本世纪初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对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指导纲要》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学生都要学习、参加。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导向,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