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7日 星期四
山西排污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固定源排污颁发“第二代身份证” 实行“一证式”管理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海滨)截至8月15日,晋城市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火电企业已取得新排污许可证。从今年7月开始,晋城市火电、造纸行业发放的新排污许可证正式启用,同时,未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要求停止运行,否则按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处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务院和环保部力推的规范企业排污的核心制度,环保部在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先行试点该制度,计划今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悉,从7月1日起未持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11月1日起未持证的焦化行业企业,列入“2+26”城市的4市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2018年1月1日起未持证的其余10个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余7个市的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以及独立粉磨站企业,一律视为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到2020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排污许可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颁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相当于固定源的“第二代身份证”,解决了总量控制、环评、环境监测、监管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在固定源环境管理上体系化、联动化、链条化的问题,是固定源持证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下一步开展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唯一凭证。根据时限要求,无证排污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业、关闭。这也标志着山西省排污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今后,山西省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的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等,都将记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这样的“依证监管”,让固定源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上予以明确,使证书成为固定源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执法的主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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