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观察家
作为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其原告方女博士的胜诉可能让不少人不舒服——抄袭情节坐实,拒不接受处罚的精明博士还是从法理上戳中了母校的软肋,反倒让雷厉风行惩治学术不端的北大吃了个黄连,周身不爽。
北大至少是国内高等学府治学育人最高水平代表之一,现在因程序上的疏漏输给了自己的学生,实在值得一论。很明显,其对女博士涉嫌抄袭展开学术调查的过程,自信于一种重是非判断而轻程序的思维习惯:抄袭情况一旦属实,即使相关规定存在不同解释,甚至未给女博士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就强势“盖棺定论”了。说起来,这也就是遇上了较真的,种种细节才得以浮出水面;由此可以想见,一向标榜法治精神的北大尚且如此“不讲究”,遑论其他。
因而,这次关于程序正义的胜利显得尤为珍贵。它体现了用程序法保障正确实施实体法的理念,虽然这本是法治精神的基础,但对于习惯于轻视、甚至歧视程序法的我们来说,这并不算常识。有时候,一些法律上应有的程序规范,在我们看来反而多余、甚至觉得阻碍了办案进程,降低了“执法效率”。
当然,回到这个事件,北大补正了程序后,还是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最终可能也并不影响事实和结果。但输官司这事像一记耳光,扇得学术界乃至更大范围都嗡嗡作响。毕竟,潜意识里没有程序正义这根弦儿是个共性问题,不是北大独有,也不唯惩治学术不端一件事;而漠视程序只是问题之一,还有很多事件干脆没有程序。比如,一些涉嫌学术不端的事件至今悬而未决,得利于制度的缺失而不作为,等着成“千古奇案”。
惩治学术不端,法治先行。这句话听起来好像很空,用起来却很实——没有程序正义保驾护航,“正义之师”对学术不端开炮难免“不正义”。然而,如果北大的“哑巴亏”能敲醒法治意识,为推动学术调查制度的完善做出表率,那么,北大这次输了官司,也可以当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