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丽丽
砥砺奋进的五年·科体改革
从“不低于奖励总额的20%”提升至“不低于50%”、广东科研人员最低可提60%、北京七成以上归科研人员……近年来,科研人员从科技成果转化中可获得奖励的份额不断攀升,这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通科技与经济发展通道众多举措的一个缩影。
大约七八年前,时任中科院院长路甬祥,在谈到科研成果转化难时说:“在中科院,如果发一篇《Nature》或《Science》文章,大家就认为你很棒;但如果你搞成了一项大的成果转化,就获得不了像发论文那样的尊重。”
事实上,彼时不只是中科院,这几乎是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的“通病”。尽管上至领导下至科研人员都认识到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但一些现实和观念的羁绊仍使这项工作始终不能放开手脚,比如职务发明转化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利益如何分成、如何评职称、如何考核等等……
经济科技“两张皮”,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为改变这一现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等。
一石激起千层浪。科研人员敏锐地从中“嗅”到了改革的气息,但多年的“包袱”该如何甩掉,一些人还在观望。
获取5个新药临床批件,10个新药处于临床阶段,转化科技成果15项,合同总额达8亿元……这是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5年成果转化的成绩单,转化金额是之前5年的总和。“这得益于‘三权下放’试点改革,国家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到科研院所和高校,激活了科研人员和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新动能。”中科院院士、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陈凯先说。
的确,国家层面,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2016年国务院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4月国办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旨在从科技体制机制上破除成果转化障碍,彻底解放科研人员的思想。
与科技工作相关的各个部门迅速行动,出台各项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
中科院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科研人员将重大成果转化落地,切实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走在了前面。在其孵化的企业中,研究所所占的股份一定不超过1/3,不把企业变成研究所味道的企业,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成长壮大。“所里一个1979年出生的青年人创业,其企业2015年融资后被估值一个亿。由于他本人持有企业40%的股份,他已成为拥有4千万的富翁。”时任光机所产业处处长曹慧涛说。
同样,为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国家自然基金委与地方政府、科研与行业部门以及企业设立了三十多个联合基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各类联合基金资助经费累计已达52.56亿元。
为引导学会和科技工作者为地方和企业转型升级贡献力量,中国科协从2014年启动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几年来帮助30个示范市“柔性”引进专家人才1812名,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需求3053个。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让科技更好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在科技部副部长李萌看来,这项系统工程,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2017年,科技部将聚焦建立健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这一重点任务,强化成果信息共享、人才队伍、区域转化、资金支持等关键环节,加快构建起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全链条、市场化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
(科技日报北京7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