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陈瑜)记者6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设立10—20个海洋经济示范区,重点围绕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发展格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强化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蓝色生态屏障、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新思路和新模式。
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张占海表示,海洋经济示范区是承担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集聚、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旨在通过构建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促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海洋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深化全面对外开放格局提供重要支撑,有力助推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实施。
张占海介绍,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将突出海洋特色和地方特色,同时强调创新和示范作用显著;将着重引导示范区差异化发展,缓解海洋产业发展同质同构问题;将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和协调配合,形成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合力,通过政策集中落地,使示范区政策的边际效应最大化;将分解落实示范区各项建设任务,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管理和市场作用的有效衔接。
他同时表示,将加强示范区建设运行的监测、评估与考核,及时掌握示范区建设发展情况,构建示范区发展评估体系,开展示范区建设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