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1日 星期一
关于举办第四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的通知

■广 告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带市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创业人才集聚港城发展,团市委、人才办、科技局、人社局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7年7—8月,其中分赛时间为7月,主赛时间为8月。

    二、大赛赛制

    大赛引入主分赛制,设经开区(杨舍镇)、冶金园(锦丰镇)、乐余镇三个分赛场,各分赛区前十名晋级主赛。

    三、参赛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或已毕业研究生组成的青年创业团队。

    2.海内外创业热情高,创业条件好,具有创新创造精神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青年、青年团队和青年企业家。

    3.参赛选手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二)项目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张家港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开发价值。重点扶持现代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性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项目。

    2.申请项目的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

    四、参赛流程

    (一)报名并提交项目(项目提交截止6月10日)

    1.通过大赛官网(http://cyzjg.zjgyouth.net/)或张家港共青团网站(http:/www.zjgyouth.net/)下载报名表和创业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cyzjgbm@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张家港团市委基础建设部。

    2.大赛组委会以参赛项目申报书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分类,根据各分赛区产业方向将所有参赛项目分发至分赛区进行评审。

    (二)分赛(7月)

    各承办区镇举办本级分赛,结合项目对接情况,各推荐10个晋级项目进入决赛。

    (三)主赛及总结表彰(8月)

    专家评审小组现场对各分赛区晋级项目进行终审,评选出获奖项目并进行表彰。

    五、优惠措施

    (一)荣誉设置

    1.主赛设一等奖若干名,奖金50万元/项目。项目注册落户张家港市,符合张家港市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经专家现场考察通过后,可获评“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最高可享受领军项目资助资金300万元/项目。同时,根据项目成熟度,可再享受“江苏张家港青年创业发展基金”专项投资。

    2.主赛设二等奖若干名,奖金30万元/项目。项目注册落户张家港市后,直接进入“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专家综合评审环节,享受附加1分政策。同时,根据项目成熟度,可再享受“江苏张家港青年创业发展基金”专项投资。

    3.主赛设三等奖若干名,奖金10万元/项目。项目注册落户张家港市后,直接进入“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专家综合评审环节。

    4.各分赛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项目;二等奖3名,奖金1万元/项目;三等奖6名,奖金0.5万元/项目。

    注:①主赛获奖项目先给予1万元/项目,其余资金待项目落户张家港并正常运行后按大赛奖金拨付管理办法予以拨付,投资资金按“江苏张家港青年创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参股。获评“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后享受相关资助,与大赛奖金就高不重复享受,但可重复享受投资资金。②分赛获奖项目奖金赛后直接拨付。

    (二)政策扶持

    1.获奖项目将优先入驻张家港市各创业产业园区,可享受园内的优惠措施和服务。各分赛区获奖项目将优先入驻对应区镇创业产业园区。

    2.特别优秀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创青春”江苏赛、全国赛,申报苏州“姑苏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等。

    3.落地项目可享受其他更高层次的项目资助、投融资服务、生活安家补贴等扶持政策。

    4.常态化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适时邀请与张家港市产业相配套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土企业家投资人进行深度对接交流,经确认后,相关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

    (三)其他扶持

    1.综合组织报名及推报项目获奖情况,对赛事工作优秀的单位或组织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2.参赛项目申报人可按标准享受交通补贴。

    六、注意事项

    1.已获评(列入)“张家港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的项目和人才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3.参赛人应对参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4.对已获奖并享受落户资助的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一经核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员会基础建设部

    满 昌 郁晓帆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港城大厦2020

    邮 编:215600

    电 话:0512-58916900

    传 真:0512-58677694

    大赛邮箱:cyzjgbm@163.com

    共青团张家港市委员会 

    张家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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