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两年了,来自科研院所的代表沈志强仍在为一个名词犯迷糊:“净收入”。
“如何计算净收入?”拿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下称“国五条”)研究来研究去,沈志强代表最终还是没弄明白。“国五条”规定,“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沈志强的疑问是:净收入的财务法律概念是什么?是科技成果技术转让或许可的收入呢?还是去掉部分费用的收入?应该去掉哪些费用?如何计算净收入?
实际上,不仅于此。沈志强认为,高校、科研院所是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不进行成本费用核算,一项科技成果的成本费用如何核算?净收入如何核算?而一项教育、医疗、环保等公益与市场兼顾的科技成果,一般成本费用会大于成果技术转让的收入,净收入该如何计算?
他表示,由于存在上述种种疑惑,技术转让合同只有技术转让收入而没有所谓的“净收入”,而且这个“净收入”是个财务与法律概念,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领导无权给出这个概念,也难以准确确定净收入是多少?不能确定净收入是多少就不能从净收入中按比例提取奖励给科技人员的部分,如果盲目确定净收入,将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认为技术转让净收入的概念错误及计算有误,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领导轻者要担责,重者可能要受到违规违纪违法的追究。
他建议对“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得净收入”这个概念做出权威的财务法律解释,并给出计算公式;同时,他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本规定实施细则或权威解读,促进本规定尽快落地实施,激励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形成创新驱动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良好局面。(科技日报北京3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