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
“长江的生态现状倒逼我们必须立即关停严重污染化工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迅速淘汰落后企业,减少排污总量,否则再过若干年,长江流域的污染将会严重威胁到未来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当天,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告诉记者,绝不能让长江经济带变成长江化工带。
目前,长江经济带以21%的土地承载着全国30%的石化产业,仅从重化工业产量看,长江沿岸就占到全国46%左右,集聚了全国43%的废水。
周健民说,化工产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优先在沿江选址。同时,化工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长,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和就业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对GDP的崇拜下,各地不约而同将化工产业作为地方支柱产业之一大力发展。
以江苏为例,经济总量占长江经济带约30%。从本世纪初,江苏率先启动了沿江发展战略,重化工业由此被鼓励发展,迄今仍是该省的龙头产业,拥有全世界100多家知名的化工企业。
长江经济带的转型升级已刻不容缓。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虽然化工产业在长江沿岸被限制发展,各地生态环保意识加强,但已建成的化工企业的破坏作用仍然非常巨大。据统计,各类化工企业向长江排放的有毒污染物达300多种,每年的污水排放量300多亿吨。江苏沿江8市的废水排放量占该省总量的74%,长江江苏段水质已降为三类。
“长江流域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是水污染势头不能有效遏制的根本原因。”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认为。
刘志彪说,由于长江流域缺乏能统一管理、监督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的权威机构和相应法规,因而无法在流域内统一实施水资源规划和保护管理,导致污染从上游向下游转移,非法排污加剧,甚至是“以邻为壑”现象时有发生,水污染势头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我建议尽快制定《长江保护法》,用法律手段保护长江。”周健民说,应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为国家层面的安全问题,保障长江生命线安全。
但在立法之前,委员们认为当务之急应从政府规划层面统筹管理。
首先,对沿江化工产业进行跨行政区域的规划整合,坚决减少企业和园区数量。对现有的化工企业重新进行综合性评估和审核,从鼓励类、限制类和搬迁类三个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鼓励类的支持其发展,督促其提高环保水准;对于限制类的要严格落实限制发展的要求;对于搬迁类的制定搬迁计划。
其次,进一步提高入园门槛和排放标准,倒逼化工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从产业规划、环保总量控制要求、专家预评审、环评论证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企业入园门槛,坚决将工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拒之门外。提高排放标准,从保护长江的角度制定最严格的排放标准,督促企业增加环保投入、改进环保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过去,沿江各地政府往往会从保护各自的产业、税收、企业、群众就业的角度出发,不容易做到优先保护长江、保护生态环境。”周健民说,所以要改进考核方式,引导地方政府将生态环境摆到首要位置,再按照老路走下去必然是“山穷水尽”。(科技日报北京3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