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
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揭牌

    科技日报沈阳2月27日电 (记者郝晓明)在27日举行的辽宁省科技创新大会上,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宣读《国务院关于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这意味着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揭牌并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而辽宁酝酿已久的《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和《辽宁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通知》也正式出台。

    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支持,赋予沈大自创区相应的省级行政、经济等审批管理权限,区内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进行自主评审,区内高校院所具有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和分配权,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给研发团队和转化贡献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等12条政策措施随之公布。

    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辽宁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集成省和沈阳、大连两市科技创新资源和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优惠政策,“结合科技创新需求,通过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7年到2025年,全面实现将沈大自创区建设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和东北亚地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说,到2019年,沈大自创区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例38%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例70%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25件以上,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3%以上,建成对日韩等国家和环渤海、京津冀等地区的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方案》还就装备制造业、新兴产业、创新体系、创业环境、科技金融、人才建设、协同创新方面分别布署沈阳和大连36项发展任务、145个工作项目。此外,为加快辽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型升级,辽宁省政府还就研发费用抵扣税金、股权投资和股权奖励等方面出台了11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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