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顶层设计更加丰富,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据统计,2016年1—9月,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国民生产总值达4.85万亿元,同比增长8.1%。
从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到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向外辐射对接,随着创新驱动引领的各项措施陆续落地,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在创新发展道路上越走越快。
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做好顶层设计
在推动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设的过程中,广东省委、省政府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让珠三角国家自创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2016年8月底,广东省自创办召开了第一次办公室工作会议,重点针对自创区发展规划、空间调整和先行先试政策等进行了研究。11月,广东省编办同意广东省科技厅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处。2016年4月,广东省政府印发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11月,广东省自创办和自贸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与此同时,珠三角各地不断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支持力度,新政策新举措不断推出。
协同创新 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自创区对周边区域有明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这一年来,“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内,以及粤港澳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高新区开始了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
据了解,珠三角国家自创区以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为突破口,继续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创新圈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推进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的建设,着力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截至2015年,珠三角国家自创区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6家,省重点实验室200多家;建成122家新型研发机构,2100多家产学研创新平台。另一方面,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通过省市联动,共建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跨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协同孵化等平台,在检测、金融、咨询等领域实现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实施创新驱动 打造创新先行地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吸引了社会不同主体建设创业孵化载体,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成为广东省创新创业的主力军。据统计,2016年前10月,珠三角地区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8家,总数达161家,比2015年增长42.5%;累计创办企业数量超500家,孵化企业数量超2500家,服务企业数量超5万家。珠三角各市围绕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前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孵化链条,龙头企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成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另一方面,珠三角各市通过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2016年前10月,新增引进博士2744人,总数超1.7万人;培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近2万人,总数超2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