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对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主动终止挂牌及强制终止挂牌的情形及操作程序、投资者权益保护、监管措施及罚则、摘牌后重新申请挂牌、信息披露及相关主体职责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其中,意见稿设定了强制摘牌的11条红线内容引人注目。
点评:这一意见稿明确了强制摘牌的情形、流程和其他细则,是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详尽补充。由于新三板未设置财务门槛,挂牌公司质量鱼龙混杂。有些挂牌企业存在很大风险,券商的督导难以起到任何作用。在制度出台前,挂牌企业经营上出现问题,只会收到股转系统的整改通知以及券商的督导。制度明确后,企业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毕竟挂牌再摘牌也是一件尴尬的事。这比券商督导更为有效。可以说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新三板市场退市机制的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