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谢开飞 通讯员徐国栋)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手续繁杂、科技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存在缺陷等,这些制约高校科技创新的问题如何破解?10月13日,记者从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扩大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据悉,《若干意见》规定,在扩大高校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上,对高校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等基本建设项目,由高校自主决策,报主管部门备案,不再进行审批。对高校申请政府投资的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等基本建设项目,省发改委、教育厅采取并联审批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等。在改进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上,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等。在推进科技成果在闽转移转化上,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外,高校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不需审批或备案,成果转移收入全留归单位等。
张志南在会上强调,政府要改进对高校科技创新的管理和服务,尽可能减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干预,让高校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职称评审、设备采购等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让科研人员多一些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