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西安9月22日电 (记者史俊斌)22日,陕西省科技创新大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即“陕九条”正式颁布实施,引起陕西科技界热议。
“陕九条”规定在陕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的项目完成人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只要在本单位公示,无需经过审批;对省属高等院校、研发机构职务科技成果,最高可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主要贡献者,奖励直接发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陕西省按照总额20%的比例出资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建立新型研发中心,可按照需求导向自行确定研发项目;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人才池”,5年内保留回单位通道,“人才池”孵化企业业绩与补助直接挂钩,促进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互通;建立“专利池”推动成果转化,每年给予专利持有单位50%的专利年费补贴,视转化与共享情况再补;科技成果完成人可按其现金出资额度20%申请省级引导基金支持;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双向补助;科技成果以股份制或出资比例等形式奖励成果完成人的部分,暂且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获得分红或者转让时,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省属院校院所年度考核指标之一,作为增加财政拨款的重要依据。支持相关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设立专门岗位,视科技成果转化与论文、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突出者纳入破格晋升序列等。
陕西省委科技工委书记、陕西省科技厅卢建军厅长对科技日报记者说,“陕九条”的出台旨在化解陕西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不高的现实矛盾,实现依靠科技创新补足历史欠账,在追赶超越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