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2日 星期五
河北 投入87.12亿 治理地下水超采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根据方案确定的治理范围,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新增52个试点县(市、区),从而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扩大到全省9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共115个县(市、区),涵盖了全省全部7个主要漏斗区。为此,我省今年共安排投资87.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1亿元。

    据悉,河北省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的1/3,引发了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湿地萎缩等问题,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国家确定在河北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以来,试点区地下水下降趋势得到一定遏制。

    根据方案,2016年度全省试点区将累计形成农业地下水压采能力22.30亿立方米,占试点区农业地下水超采量的54.8%,其中新增压采能力7.08亿立方米,2014年度、2015年度试点已形成压采能力15.22亿立方米。

    方案强调,河北省将强力关停地下水开采井。各试点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关停地下水开采井责任,关停结果纳入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年底前,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城市自备井填埋570眼、封存1680眼。2014、2015年度项目区超采治理措施稳定达效后,试点县(市、区)农业灌溉机井填埋990眼、封存3200眼。2016年规划关停井2084眼,待2—3年超采治理措施稳定达效后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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