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8日 星期日
江苏:四十条“政策红利”放下权力增加投入

    科技日报讯 (记者张晔)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亿元财政支持、高校院所可以自主聘用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高校院所……江苏省政府25日发布的科技创新“40条政策”,将为江苏的科技创新再添“政策红利”。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推进江苏科技创新出台系列政策文件,25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直击“痛点”,探寻“支点”,力求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造就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等七个方面有所突破。

    此次发布的“40条政策”重要亮点,就是最大限度的简政放权、加大投入。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蒋洪表示,对能够由各类创新主体管好的事项,政府都尽可能简化流程、下放权力。比如,围绕高校院所较为关注、呼声也比较强烈的地方,如成果处置、岗位设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给高校院所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围绕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大幅提高间接费比例,对劳务费不设限制条件,允许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江苏省财政厅将从2016年起3年内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超过1000亿元。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亿元的财政支持。承担国家级平台建设任务或引进的研发总部,最高都可以得到3000万元支持。尤其为了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还将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 的普惠性财政奖励。蒋洪表示,舍得给创新以优惠,才能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的活力。

    同时,科技人员最为关心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而且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计入绩效工资。同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离岗创业。而这些新规,就是让科技人员少一些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去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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