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加强科技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就应该让创业创新者的贡献有回报,权益有保护。有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创业创新者才更有干劲,论文才能更好地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包括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探索对创新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让他们各得其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经济发展的不少领域大而不强、大而不优。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方式,在新形势下已不可持续,我国发展正面临着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的繁重任务。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就应该尊重创新创造的价值,把人才驱动当成创新驱动的实质来抓。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让创业创新者贡献有回报。“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一切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我国要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正是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的必经之路。更好地发挥“一次分配”的作用,有利于让千千万万的科研人员靠创业自立、凭创新出彩。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让创业创新者权益有保护。这意味着要持续释放改革这个“最大红利”。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活跃起来。加快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让创业创新者通过辛勤劳动和智慧富起来,使他们的物质保障和精神追求实现双丰收。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就要让创业创新者社会有地位。用好科技资源这个最丰富的“本钱”,就要构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生态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努力探索对创新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我国一系列改革的目的就在于让创新者有其权、让创业者有其田,让创业创新者更有获得感,有利于凝聚大众智慧,形成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把发展动力及时切换到创新引擎上来,一项项改革举措,彰显出中国发展的“新路径”;用改革的减法激发创新创造的乘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展现出中国发展的“新算法”。让创业创新者贡献有回报、权益有保护、社会有地位,这正是“创新中国”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