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刚刚发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高校科研人员因为“有了量化指标”而欣喜。但也有科研人员认为,科技成果锁在抽屉里睡大觉的局面短时间还无法彻底改变。两种声音,角度不同,却真切道出了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的现实问题。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涉及智力资源的评估、激励、管理等诸多环节,弹性大、程序多,就像一块硬骨头,改革起来难度很大。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到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再到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我国推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三部曲”。但因影响因素众多,想要真正地解决难题,就必须各方努力,齐心协力啃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块“硬骨头”。而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
“头重脚轻”的“指挥棒”,让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走出实验室。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基础要素。不过,当前我国对于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主要是看前期研究成果,并由此给予职称认定;对于成果是否能够转化,却缺乏足够的重视。这种“重前轻后”的考核机制,造成大量科技人员的“重心前移”。不少人申报项目,为的是评职称和获奖,而非解决某个生产技术问题。在课题结项后,自然没有精力进行转化。在这些因素影响下,不少科技成果束之高阁,一些项目的完成之日就是消亡之时。
“体弱多病”的“转化使者”,让科技成果难以迈过“死亡谷”。目前,作为科技成果落地载体的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大多还处在价值链的中低端,生产靠的是仿制和粗加工,流动资金紧张,购买专利和改造生产线能力偏弱。这些特征决定了他们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心无力”。而发挥着桥梁作用的中介机构,整体能力不强,素质参差不齐。“线上线下”活动不少,但多热衷于场面,往往只有过程,难有结果。“转化使者”的体魄强壮不起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然困难重重。
法律、法规、政策存在矛盾,让科技成果转化遭遇“执行难”。在转化法重新修订之后,科技成果的处置、收益和管理权“三权”下放到了高校。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高校管理者还是会畏首畏尾。究其原因,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税务政策尚未进行相应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评办法依然存在。再有,按照《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获得成果转化奖励成为了可能。但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的条文依然有效。法律虽然修改了,但相关规定不修改,高校、院所执行起来就会两难。
砸碎“国有资产流失”的锁链,建立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推动创新资源向创新创业者开放,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三部曲”中,我国拉开了系统性改革的大幕。但政策利好从“纸面”到“地面”,绝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而科技成果转化各方能力的提升,更非一日之功。这个过程需要人们的智慧、胆识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