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郑原驰 记者张兆军)日前吉林省政府出台了“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成果形成股权)的70%一次性奖给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用非政府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对医药健康企业出资入股或增资入股,其所获股权的70%奖给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对新获得新药证书(生产批件)且在吉林省转化生产的16类中药、1—3类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新获得批准文号且在省内转化生产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营养素补充剂),根据类别给予40—200万元补助。对注射用重组人血白蛋白、单克隆抗体阿达木等“重磅大药”的创制与产业化,实现产业化后给予100—300万元支持。对主板新上市医药健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