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4日 星期三
央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不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后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不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其可在与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加快,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需要探索管理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工具。面对人民币加入SDR后的更高要求,把握跨境融资水平以及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央行决定以上海自贸区本外币统一管理模式为基础,建立一套与机构资本实力动态挂钩、总量调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央行已于1月底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通过对本外币跨境融资实行一体化管理,可避免原来本币、外币跨境融资分别管理、模式不同造成的额外适应成本。同时,这一管理框架还具有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规则统一公开等特点,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

    据了解,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推广至全国范围后,央行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宏观审慎评估的结果设置并调节相关参数,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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