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5日 星期五
河北 印发《方案》 开展车辆污染专项整治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提出,自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开展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3年整治,力争实现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车辆排放主要污染物减少10%。

    《方案》提出,河北省在全国先行供应升级油品,自今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格车用汽、柴油流通渠道监管,河北省将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能查明、违法受追究的监管体系,切断车用汽、柴油非法供应、流通渠道,净化市场。

    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方案》提出,加强重点车辆通行秩序整治和排放监管。依法严查严处高速公路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到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80%达到文明示范路标准。

    建成道路车辆污染监测体系和防治机制,自2016年起,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检验率、机动车环保定期参检率、不达标车辆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持续开展环保检验机构整治,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设区市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检测覆盖主要道路和高排放车辆通行集中的路段、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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