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5日 星期五
甘肃 建立贫困人口 和贫困县退出机制

    为确保到2020年全省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序退出,在国家没有正式出台贫困退出细则的情况下,甘肃省破冰探索,日前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建立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三级脱贫退出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要求的同时,结合省情实际,又增加了道路、饮水、住房、产业、搬迁、教育、卫生、培训等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指标,使精准扶贫有了着力重点、精准脱贫有了衡量标准,引导基层将工作重点聚焦到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使脱贫摘帽结果经得起社会和时间的检验。

    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退出标准,甘肃省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有安全饮水等7项内容为主要指标,其中“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安全住房”属否决指标。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综合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等共13项指标。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共15项退出指标。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