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近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按照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在严控天津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注重户籍制度改革与完善天津市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度、“人才绿卡”制度等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设置积分落户标准和户籍准入门槛,完善户口迁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