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不仅成为许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也第三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前两次不同,这次关注重点已由“促进”转变为“规范”。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规范元年”。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一行三会”记者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快。“有些方面表现挺好的,失败率比较高、导致跑路的主要是P2P网贷这个环节,这些还都是新生事物,大家都希望加强监管,但究竟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规矩,怎么样监管还正在探索之中。”
P2P行业乱象压垮公众信心
“上午开业,下午跑路”,这是外界对P2P行业乱象的极致概括,而在过去一年,P2P行业乱象呈现出了升级严重的趋势,e租宝事件等爆出,成为压垮公众信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来自第三方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2015年P2P网贷市场交易规模9823.04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288.57%,互联网众筹平台365家,其中2015年全年上线的平台有168家。但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也首次直面信任危机——截至2015年12月,国内共有1302家P2P平台死亡,668家跑路。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告诉记者,类似e租宝之类的问题企业,披着“互联网金融”的皮,从事非法集资。他们的行为,不仅对投资者和社会造成了损失,也连累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誉。
“伪互联网金融”拖累整个行业
受频频发生的“P2P跑路”事件拖累,“互联网金融”在市场上的名声更是一落千丈。某互联网金融人士甚至表示,不希望被称作互联网金融企业,也不愿参加各种互联网金融论坛。
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英凡研究院近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专题报告》显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它已成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设施之一,客观上促进了金融体制的改革。但对于类似e租宝这样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非法集资行为,应该给予坚决打击。
贺强也在提案中指出,很多所谓P2P企业,并非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以e租宝为例,尽管拥有网站和APP,但e租宝的获客方式,仍然主要以线下雇佣的大量“理财师”为主,甚至通过伪造虚假借款人,建立资金池,进行平台自融,直接分配资金去向。风控模式仍是传统模式,并未使用互联网作为主要渠道或用互联网技术来影响交易和市场等。
“这些所谓P2P平台只是民间融资换了一个外壳,其商业模式、行为及技术特征与互联网金融基本关系不大,以这种平台的问题来衡量互联网金融是偏颇的。”贺强告诉记者。
什么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在贺强看来,互联网金融需要具备四元素。“一是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作为主要的用户触达方式;二是用数据作为风险管理和需求匹配的主要方式;三是采用云计算等新技术作为技术的底层,通过新技术应用降低服务成本,满足高频、广众、小额交易需求,实现金融普惠性,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四是产品和商业模式要具备分享、开放、平等、协作的互联网精神。”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发展不适应、过度金融管制等原因,地下金融一直存在。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部分违规公司看到了伪装自己的新方式。在目前监管机构对P2P行业的“真空”状态下,导致了P2P行业“劣币逐良币”,让害群之马损害了行业正常的发展秩序。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教育的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契约精神的缺失,也加剧了伪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爆发。
蚂蚁金服总裁井贤栋告诉记者,合格的互联网金融应该具备三点:一是具有经营金融业务的技术能力;二是合规经营,不能跨越红线;三是找到合理的商业模式,不能忽视金融本质。
“合理门槛”必不可少
对于如何监管互联网金融?不少业内专家均表示,监管部门应明确从事互联网金融的“合理门槛”,并参考传统金融机构的分类监管制度。
“从两会传递的信息看,互联网金融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也符合我们之前的判断。互联网金融一定要回归金融本质,监管部门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和投资者都设立相应‘门槛’。” 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也表达了类似的建议。他说,监管部门应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不能笼统地将自己的项目称为“投资产品”。而要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货币基金”“券商资管计划”等规范的法律关系进行产品命名。
贺强也认为“门槛”必不可少。他说:“互联网好比金融循环系统渗透率最高的毛细血管,渗透经济各个领域。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有操作的实施细则,监管也要逐渐正规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具体操作路径上,应该更侧重对风险的防范以及理性适当监管,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和投资者都设立相应‘门槛’。”
实现监管的“互联网+”
“互联网金融涵盖的远远不止是P2P。而是包括了股票投资交易、保险产品、银行理财等各个方面。公开数据显示,过去十多年,第三方支付获得了长足发展。支付宝已经实现每天亿级、每秒数万级的交易笔数。切实填补了传统信贷的空白,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告诉记者。
她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十字路口。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建立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实现监管的“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业务量是以往传统金融所无法比拟的,一天产生的数据量可能比传统业务一年还多,且业务灵活多变。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动态监测就十分重要。建议借鉴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领先行业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系统,实现对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预警。”陈晶莹说。
此外,专家还建议,为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应该加大社会基础信用数据库的构建。开放包括央行征信数据库在内的更多政府数据资源,实现便利化的查询,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者黑名单制度,防止“骗了东家骗西家”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