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 说改革
一则全国万亿科研经费6成用于开会出差的“新闻”日前被热炒。当谣传被专家澄清后,不少人转而将目光转向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经费怎样分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如何管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又该作何处理。
科研经费怎么花、谁来管、如何查,考验着科技体制改革从顶层设计上的布局;科研经费怎样用得更好、更符合规律,更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则是经费管理改革从政策到落地的关键节点。
“十二五”以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不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整合布局、建立补偿机制、强化法人责任、改进管理方式、加强经费监管,成为改革的关键词。
按照“积极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财政部、科技部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初步整合,在2015、2016年预算中体现,明确了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延续拨款的处理方案。作为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将完全按照新计划体系运行。
针对课题承担单位间接成本补偿不到位、科研人员激励性费用不足等热点话题,“十二五”期间在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全面实行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核定课题开支。同时,在间接费用中安排一定的绩效支出,对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激励。
科技部资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以来,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在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法人责任,将课题支出纳入单位整体财务控制体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同时,对容易形成监管薄弱环节的课题外拨经费,进一步强化项目(课题)合作单位的责任。在强化责任的同时,赋予法人单位更多的预算管理自主权,如科研项目支出除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得调增外,其他开支科目的预算调整权限全部下放到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实际需求,国务院11号文件明确,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单位使用。以2015年结题验收的973计划为例,通过验收的170家承担单位获得约1.7亿元结余资金,受到项目承担单位的广泛好评。
“十二五”以来,科技部在不断简政放权、努力营造宽松科研环境的同时,注重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和对违规使用的惩治力度,采取了巡视检查、专项审计等措施加强经费监管,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2014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布《关于四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对2014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的9家科研单位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惩处,处理结果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
科技部部长万钢坦言,完善科研经费管理需要逐步摸索,在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多听科技人员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需求,才能用好管好科研经费。一方面,科研预算要更加符合规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另一方面,让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更多地体现社会价值,更多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