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最高补偿360万元

    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分别通过《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和《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鼓励创业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型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据介绍,《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市孵化器创投风险补偿资金规模4000万元;《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则明确市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2000万元。4000万元资金规模的市孵化器创投风险补偿资金,将与广东省创投风险补偿资金联动。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省、市两级财政共同补偿金额最高为300万元。市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与广东省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联动。对孵化器内在孵企业首贷出现坏账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省、市两级财政共同补偿金额不超过360万元。(沙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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