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已位居各行业经济第五名,约15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3350亿美元。共享经济正在成为影响全球发展的互联网新力量。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却陷入管理制度困境。上海试水专车合法化、互联网预约租车办法的出台,都是在尝试以新的管理方式推动共享经济落地。对于共享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我们需要以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来适应并促进其良性发展。
共享经济是基于互联网实现快速发展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改变了传统的资源使用模式和商业模式,通过人与人之间共享富余资产,使闲置资源产生使用价值,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重构社会关系、革新社会制度。但由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对传统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可能造成一定冲击,故其与现有政策环境之间还存在着不适应性,这也使得共享经济发展前路阻碍重重。
共享经济正在成为影响全球发展的新力量
凭借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和优良的用户体验,共享经济领域的新兴业态快速孕育并广泛渗透,激发了用户的消费需求,也使全球共享经济规模和影响力持续扩大。普华永道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已位居各行业经济第五名,约15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3350亿美元。
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对共享经济整体规模的完整统计,但从单个业态也不难看出其发展的迅猛。例如,国内在线短租房市场自2012年起步,到2013年,其市场规模就迅速扩大了近6倍,预计2015年将超过100亿元。在互联网出行方面,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打车APP累计账户规模达1.72亿,中国移动出行用车用户规模达到2.11亿人,预计2015年底这一数字将达到2.69亿人。在巨量资金资本和大规模用户数的支持下,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有望继续快速扩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将更加显著。
共享经济不仅能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而且能在促进社会效益提升、平衡严重过剩且分布不均的资源分配、助力社会化大规模协作运行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三大难题
其一,相关政策法规尚不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共享经济的快速大规模发展相比,相关法规政策略显滞后,互联网出行、互联网租房等领域一直游走于灰色地带,扶持和监管政策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新应用受到传统行业规则的制约。以北京地区为例,2015年上半年,由于专车服务模式缺少运营资格,仅滴滴专车平台被查处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案件就超过200起,共查处1200多辆车。但作为查处依据的《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均以传统市场业态为制定背景,对共享经济下的服务运营模式并不适用。同时,监管方面的“一刀切”现象也严重抑制了新业态发展,安全隐患、税费问题、市场秩序乱象突出,只有对症下药才能治病,建议在政策和制度的不断修改完善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共享经济积极作用,而“一刀切”只能将新业态的正面力量同时扼杀。
其二,扶持政策的杠杆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2015年上半年,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多项政策密集出台,“互联网+”、创业创新、制造业互联网化转型等都成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方面,共享经济作为新业态代表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共享经济发展更多是受到资本市场支持,因共享模式易于聚集大规模用户资源,互联网企业也更易获得资本青睐。截至目前,优步融资超过100亿美元,滴滴新一轮融资30亿美元,猪八戒网融资26亿元。相比于资本市场,目前,政策扶持更多是从宏观层面鼓励,细分领域的顶层规划和实施政策仍需加紧落地,政策的杠杆效应有待进一步发挥。
其三,保障体系不完善制约着共享经济发展。共享模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显而易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征信体系、劳动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不完善,都可能成为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瓶颈。征信体系的缺失使得企业难以审核服务提供者的资质,比如租车市场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容易滋生犯罪。在劳动保障方面,共享模式中的平台提供者与服务提供者是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服务提供者是否属于劳动保障范畴,这些问题都应明确界定,以防群体诉讼事件的发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关于创意、知识、技术等的共享,也应明确产权所属,以保护创新的可延续性。
促进共享经济良性发展还须建章立制
一是研究制定适用于新兴业态的法规和政策。创新监管思维,改变以传统思维规则判别新兴业态发展的管理方式,在监管的同时兼顾产业创新和公众利益。认真梳理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与互联网新业态相关的法律空白,科学界定和严格审查行业垄断,保护行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征信体系、劳动保障、知识产权和税收等方面的制度,及时分析与预判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关政策,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二是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即实行政府管企业、企业管服务两级监管,政府可对企业平台和服务资质进行定期审查,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机制,对服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企业问责与判罚,督促企业内部不断完善运营与服务机制;企业负责把控行业准入,对运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厘清事实承担责任。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机制,针对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特点,在发展过渡期可采取不同的监管和治理方法,为共享经济发展和传统行业转型留出空间,避免行业监管“一刀切”现象扼杀行业创新和持续发展。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评价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评价体系和平台,将互联网供需评价机制引入政策制定中,充分吸纳市场参与者的意见,由市场力量主导行业发展。加强对新业态发展的数据统计和研究,通过统计数据体现共享经济对整体经济增长、就业拉动和物价波动等方面的影响,准确衡量共享模式、社群模式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内服务互评机制,要针对刷单、违约等不良行为制定严厉的惩处办法,同时纳入行业黑名单和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以维护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赛迪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