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长江干流超九成段面水质符合或优于地表三类水标准

    科技日报讯 (刘曙甲 刘志伟)12月7日,长江水利委员会通报:长江干流符合或优于Ⅲ类水标准的河长比例从2000年的67.4%逐步增加到现在的90%以上,干流水质状况趋于好转。

    长江委提供的材料显示,2014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38.8亿吨,与2013年度同比增加2.1亿吨,增幅0.62%,其中生活污水141.5亿吨,占41.8%,工业废水197.3亿吨,占58.2%。从废污水量变化趋势看,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从2005年的296.4亿吨增加到2014年的338.8亿吨,共增加42.4亿吨,总增幅14.3%,从废污水量增幅变化趋势看,2008年以后增幅逐渐趋缓。污染物排放略有增加,而水质总体趋势向好,是因为国家、各地方治污力度加大,流入长江的废污水中有害物质总量降低。

    然而,长江流域支流及湖泊、水库等,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流域全年期水质劣于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22.6%,其中,Ⅳ类水的河长5795.4km,占9.0%;Ⅴ类水的河长2535.3km,占3.9%;劣于Ⅴ类水的河长6218.4km,占9.7%;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等。全流域下游支流、湖、库的污染现象,明显高于上中游。

    长江干流也有近10%的段面,水质低于地表Ⅲ类水标准。这些段面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如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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