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拓殖大学经济学家朱炎教授 |
本报记者 陈 超
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困扰中国对外贸易的问题之一。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的约定,WTO成员国将于2016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近日,科技日报记者就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由来、告别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的影响和欧美等国的动向等问题,采访了日本拓殖大学的经济学家朱炎教授。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无奈的谈判结果
朱炎认为,市场经济地位本来是贸易问题,起因于中国加入WTO时的约定,是中国与各成员国交涉妥协后无奈的结果。
朱炎说,《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a)项(Ⅱ)规定了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发生贸易纠纷,即对中国商品发起反倾销时,“如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另外,第15条(d)项则明确上述“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终止”。
朱炎说,这一规定给中国带来了较严重影响。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调查时,中国企业提供的成本资料得不到信任,调查国可用其他国家的成本资料作代替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格”,确定倾销幅度。因作为替代的其他国家的成本远高于中国,中国很容易遭遇反倾销制裁。而这种措施将持续15年,即2016年后才终止。
由此可见,所谓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贸易方面针对反倾销的技术性手段的阶段性依据,并不是对中国经济体制的定性和国际认同,不能扩大解释应用到其他方面。
面对反倾销调查——两种手段依然不够
朱炎说,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给中国的对外贸易带来很大的困惑。中国的出口商品在世界各国,主要是在美国和欧洲以及新兴经济体国家,遭遇众多的反倾销案件。这其中更多是因为相关国家利用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滥用反倾销手段。有些国家还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解释扩大到金融、企业并购等方面,指责中国政府和企业的经济行为。
为了减轻反倾销等贸易摩擦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从2004年开始与各国交涉,要求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至今为止已获得90多个国家的承认,但却未得到频繁发起对华反倾销的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经济体的响应。
自由贸易协定(FTA)也有相同的效果。中国积极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关系,至今为止已经签订了14个FTA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在FTA协定中,对如何界定倾销,解决贸易纠纷有具体的规定,不再受上述的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定的约束。不过与主要发达国家的FTA尚无进展。
这两种方法虽然有效地回避了一部分的反倾销调查,但还是没能解决中国面临的日益严峻的贸易摩擦问题。
告别非市场经济地位——不意味高枕无忧
朱炎说,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d)项的条款规定,2016年后,在针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时,不能再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拥有了市场经济地位,但发达国家可能仍会坚持在价格形成、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所谓市场经济标准,不会公开、主动地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朱炎指出,欧盟的对外贸易政策由欧盟委员会统管,但各成员国的影响力很大。对本国产业保护较多,产业结构与中国有竞争关系的一些成员国将会极力反对,因此欧盟公开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可能性不大。而美国正值大选之年,政客们要照顾到工会及一些行业的利益,涉及到贸易问题只会更加强硬,所以美国也不可能主动公开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朱炎说,虽然中国将在2016年告别非市场经济地位,但反倾销这一手段还会继续被一些国家利用,只不过不能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了。而今后中国面临贸易摩擦的重点领域可能会从反倾销转向贸易保护和反补贴。
朱炎强调,中国告别非市场经济地位也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了。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盛行,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还有可能愈演愈烈,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采取各种应对措施,不能掉以轻心。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积极推进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加大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都应成为中国政府的优先选项。
(科技日报北京11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