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文化部发文 加强和改进 网络音乐内容管理

    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优先,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主体责任。要建立网络音乐自审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内容审核标准和规范,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自审制度和产品自审信息要向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现行网络音乐内容管理政策作出调整,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各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有关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共同推动我国网络音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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