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看台
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换来“真金白银”缓解“资金之渴”,重庆市出台新的利好政策!10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暨对接会上获悉,《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重庆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将拿出2500万元作为首期资金,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或保险补助、风险补偿。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渴望融资加速发展,但银行放贷大都要求用固定资产作抵押物,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普遍很有限,所以贷款比较困难。”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处长陈永春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亟待得到充分利用,如果能盘活这些无形资产,对化解企业融资难题将大有帮助。
如何让银行愿意为企业贷款,企业能够成功贷到款?为了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庆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最主要的扶持政策有2条。”陈永春说,一是重庆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保险,通过分散企业及银行风险,增加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功率;同时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担保机制。为此,《办法》规定,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给予担保或保险公司不超过每笔贷款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
她举例解释说,如果一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100万元贷款,按要求担保或保险公司向企业收取的担保费或保险费最高不超过3万元,除此之外,担保或保险公司还可以拿到财政资金给予的1%的担保费或保险费即1万元,以此调动担保或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更乐意帮助企业进行质押贷款。
二是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若贷款到期时无力偿还,那么财政资金将按不超过审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坏账本金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笔贷款损失补偿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其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0%。
“比如企业用知识产权向银行贷款100万,贷款到期时无法偿还,财政资金将给予银行或担保公司、保险公司30万元作为补偿。”陈永春表示。此外,我市也将探索知识产权处置的相关措施,对于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让金融机构可依法通过知识产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其产权,以及采用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等方式进行处置,所获得的价款优先偿还所欠债务,进一步减轻金融机构的风险和负担。
据了解,《办法》规定,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获得的资金,应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项目产业化和流动资金周转等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基金、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及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信贷资金用途。
“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将拿出2500万元作为首期资金,今后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追加资金。”陈永春说,相关部门将按年度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和发放补贴、补偿,具体流程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或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