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发布
新机制激发“双创”新活力
文·本报记者 刘晓莹
10月19日,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参赛团队成员与投资机构人员进行洽谈。新华社记者 许畅摄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对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具体部署,是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系统性指导文件。
“四众”有利于开辟众人创富、劳动致富、共同富裕的发展新路径,对实现新常态下新旧动能的转换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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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关部署,9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在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的过程中,面临行业准入、信用环境、监管机制等问题,将如何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推进四众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引导和促进四众健康有序发展的四方面要求,分别是要创新监管方式,要加快建立信用体系,要由政府管理为主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转变,以及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国企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

    “李克强总理指出,‘双创’不仅是个体和小微企业的兴业之策,也是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强盛之道。”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说,“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可以依托‘互联网+’,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平台,通过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使创造活力迸发、创新能力倍增,推动国有企业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更好发展。”

    创新想变革 监管要转变

    《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坚持市场主导、包容创业创新、公平有序发展、优化治理方式、深化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营造四众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四众广泛应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壮大新经济。

    想要实现公平有序的发展,就要“坚持公平进入、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破除限制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不合理约束和制度瓶颈,营造传统与新兴、线上与线下主体之间公平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各方规范有序发展”。对此,曹淑敏认为,这要求政府管理部门顺应发展趋势,加快完善和调整其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变革创新要求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她说。

    “四众发展涉及众多行业领域,海量新兴市场主体涌入市场,用户形态深刻变革。‘产消者’模糊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界限,对市场主体直接监管的难度加大。很多服务提供主体均为兼职个体,市场进入和退出更加自由灵活,对市场行为全面监管难度较大。”曹淑敏说。

    她同时表示,监管部门不可能实时掌握所有劳动者的相关信息,也不可能逐一对其资质进行审核。而四众的业务形态和组织形态也在发生深刻变革。“众包企业依托专业化服务平台集聚供需双方,跨地域快速扩张,形成专业领域的企业领导地位。出租车公司没有自己的车辆,酒店没有自己的客房,物流企业没有自己的仓储和运输,创意服务企业没有自己的设计师等,平台企业一般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但作为服务交易的撮合者,其权利和义务界定模糊,易引发权益纠纷。这要求政府管理部门顺应发展趋势,加快完善和调整其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

    四众要实现 诚信是前提

    “四众商业模式的核心就是通过互联网建立起个体与个体、个体与企业之间直接的服务、交易以及相互间的信任关系。特别是对依托陌生人服务或交易的网络约租车,自由快递人、本地人导游等服务,有效帮助用户识别可信服务或交易对象是其商业模式成功的关键。”曹淑敏表示,“而与美欧等成熟的社会综合信用环境相比,我国陌生人之间还普遍缺乏基本的信任,个人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差距较大。”

    她以私人住房分享为例:“有效保障租客和房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该模式成功运营的前提。基于个人信用体系,Airbnb为代表的住房分享平台快速发展壮大,中国类似模式的发展相对滞后。”

    曹淑敏分析发现,全球范围内四众领域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具有高度相似性,各国政府也都在积极探索应对之策。如美国已经有包括加州、西雅图、芝加哥等20多个州或市承认了Uber的合法地位。最近,美国政府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创业者投资(JOBS)法案》,给予股权众筹证券发行豁免地位。在欧洲,荷兰阿姆斯特丹通过立法,将以Airbnb为代表的互联网家庭旅店业纳入监管,并征收5%的旅游税,以保证传统酒店业的公平竞争。“整体看,各国普遍采取顺应大势、包容创新、规范发展的应对举措。相比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四众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市场认知、培育和监管方面的挑战。”曹淑敏说。

    “+”上互联网 需要新活力

    《指导意见》针对四众“准入、监管、信用”三大关键问题,提出了“推进放管结合、完善市场环境、强化内部治理、优化政策扶持”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曹淑敏表示,从创业者或劳动者的角度看,《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既释放出政策利好,也提出了规范要求。

    曹淑敏认为,《指导意见》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要求。只有利用我国互联网应用创新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活力,才能推动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指导意见》可以进一步推动传统强管制领域降低准入门槛。从国家层面明确要在交通、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传统强管制性领域创新准入制度,要求交通运输部、邮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这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大多数平台类企业面临的准入难问题。”她说。

    “未来,相信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会更加优化。明确指出要在四众领域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新注册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限制,通过改革不合理的限制,为创业创新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工商服务。”曹淑敏说,“同时,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除此之外,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曹淑敏相信未来将继续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四众平台企业与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通过推进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相关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与四众平台企业信用体系的互联互通,将有效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指导意见》的出台还扩大了财政扶持的政策覆盖面。“传统财政扶持政策主要面向线下实体企业,对实体营业场所和固定资产投入等硬性指标有严格要求,《指导意见》提出,对线下实体众创空间的财政扶持政策要惠及网络众创空间,减轻创业创新者的财政负担。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支持四众企业做大做强。”曹淑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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