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扶贫变“扶富”,该打谁的板子?
张桂辉

    ■科技观察家 

    在近期被曝光的一些地方的扶贫乱象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广西马山县案例。该县2014年度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736元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已经“脱贫”;而另外3119名扶贫对象中,343人属于财政供养,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扶贫乱象,既是对贫困家庭的漠视也是对扶贫资金的糟践,既伤了贫困者的心也伤了纳税人的心。

    近年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然而扶贫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已进入啃硬骨头的冲刺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现扶贫乱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少数地方扶贫成了“扶富”,撇开个中“猫儿腻”不讲,缺少强烈的责任心是毫不冤枉的。要使扶贫真正做到既精又准,相关责任人不但要有火热的同情心,而且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否则很难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家。扶贫对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一年每一批的扶贫对象,都应当事前公示。缺少了这个环节,或者只流于形式,扶贫款物很难真正进入贫困群众的“钱袋子”。扶贫资金也好,扶贫物资也罢,都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此,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从扶贫资金或物资的划拨使用,到扶贫项目的实施,都应适时跟踪,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打着扶贫旗号,干着肥私勾当的乡村干部要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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