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8日 星期一
支付机构创新业务应对金融监管“加码”
□ 徐 熙

    目前,曾引发热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为期近一个月公开征求意见,将进入修改完善阶段。按照新规,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时消费转账只能转到同名银行卡上。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代表第三方支付“野蛮生长”的时代正落下帷幕。

    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规模快速扩张,连年增幅均在100%以上,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改变着大众的消费行为,提供给了消费者良好的支付体验,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安全事件频发所暴露的风险,资金安全性、信息安全性等方面问题的质疑。

    “这轮监管风暴对整个行业影响很大,文件使得支付机构回到了本来应该回到的角色。”业内人士指出,“央行最近看似对金融创新监管‘加码’的动作,是从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本质上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和第三方支付行业更好地发展。”

    回顾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历程,10余年间其从最初定位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附属功能,到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金融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虽被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但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以单一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少支付企业也正试图从纵深方向挖掘更多的发展空间——其业务范围依托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不断拓展并渗透到金融领域范围内,下沉至零散的小额账户的服务,不但有效推动了普惠金融的进程,也为相对固化的金融体系注入了新活力。而基于用户对便利性和安全性的敏感而开发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推出,使得以支付宝、快钱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以银联商务、拉卡拉、乐富为代表的线下银行卡收单机构在支付便利性和安全性之间找到了有效平衡点,取得了飞速发展,同时也在产品创新和服务大众小微用户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在行业细分领域里,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互联网贸易平台相结合,也有着更强的风险控制优势。例如,立足第三方支付的汇付天下、快钱、乐富支付,拥有着海量的客户资料和交易行为信息,且数据集中度高,在进行金融服务操作时,通过pos终端用户的支付数据流和业务数据流,能更准确地判别资金风险。

    新政实施后,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创新来拓展业务仍大有可为。尽管其不能继续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仍可结合自身优势,为降低金融门槛提供电子支付技术与平台优势支撑。同时,借助交易大数据,支付机构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增值服务。

京ICP备06005116